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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长兴星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01-20
同意【长兴星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2-01-20】作出准予【长兴星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长兴星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52220220002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沈夏云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车天天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中级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31701210933055500270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车天天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1046】)、【吴涛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012】)、【沈夏云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2420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水口乡顾渚农贸市场224号】。
【长兴县财政局】
【2022-01-20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