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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温州锐捷财税管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02-21
同意【温州锐捷财税管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2-02-21】作出准予【温州锐捷财税管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温州锐捷财税管理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38220220002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李亚楠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承娟 】;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承娟 】(身份证号:【341***********6228】)、【吴婷婷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2222】)、【曾慧芳】(身份证号:【362***********1328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滨海新区总部经济园4幢第5层888号】。
【乐清市财政局】
【2022-02-21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