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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台州市德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3-23
同意【台州市德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3-03-23】作出准予【台州市德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台州市德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100220230002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黄鹤鸣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陈李婷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中级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11721105900094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陈李婷】(身份证号:【352***********4021】)、【王清清】(身份证号:【331***********7228】)、【王鑫】(身份证号:【410***********7842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界牌路西洋湖小区3幢2单元201室(自主申报、仅限办公)】。
【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】
【2023-03-23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