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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嘉兴诚邦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7-06
同意【嘉兴诚邦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3-07-06】作出准予【嘉兴诚邦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嘉兴诚邦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40220230014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陈代明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雷依珊】;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雷依珊】(身份证号:【511***********0841】)、【倪正枭】(身份证号:【513***********0014】)、【陈代明】(身份证号:【512***********0506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协和广场1幢北-1706室-1】。
【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】
【2023-07-06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