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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丽水市金丰财税咨询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10-09
同意【丽水市金丰财税咨询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2-10-09】作出准予【丽水市金丰财税咨询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丽水市金丰财税咨询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110220220011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邱先荣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邱仙会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中级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10028705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邱仙会】(身份证号:【332***********5680】)、【邱先荣】(身份证号:【332***********5710】)、【武莹】(身份证号:【332***********2446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龙都丽园3幢402室】。
【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】
【2022-10-09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