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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杭州民归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06-10
同意【杭州民归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2-06-10】作出准予【杭州民归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杭州民归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11020220032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孙国伟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唐克云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中级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1230025200124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唐克云】(身份证号:【450***********0020】)、【周丽钦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5925】)、【方明媚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5720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高教路192号1幢790室】。
【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】
【2022-06-10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