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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平阳县晴毅会计事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7-12
同意【平阳县晴毅会计事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4-07-12】作出准予【平阳县晴毅会计事务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平阳县晴毅会计事务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32620240005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魏成冬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魏成冬】;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。
5.专职从业人员4人 ,姓名:【魏成冬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715】)、【吴芳芳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787】)、【蔡辅贵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7415】)、【张恒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6031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嘉辰锦园22幢113室】。
【平阳县财政局】
【2024-07-12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