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审批事项公告>正文
同意【新昌县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09-02
同意【新昌县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2-09-02】作出准予【新昌县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新昌县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62420220002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王铭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章秀凤】;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。
5.专职从业人员4人 ,姓名:【章秀凤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6644】)、【俞菊珍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047】)、【赵梅萍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4443】)、【王晓妃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2047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村新昌大道西路368号1幢】。
【新昌县财政局】
【2022-09-02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