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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乐清市财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8-21
同意【乐清市财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3-08-21】作出准予【乐清市财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乐清市财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38220230027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方月萍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方月萍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中级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06052589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4人 ,姓名:【方月萍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466】)、【蔡逍逍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4028】)、【方玉琴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425】)、【蔡佳乐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6424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290弄1幢7号】。
【乐清市财政局】
【2023-08-21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