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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杭州雁南企服财税科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3-15
同意【杭州雁南企服财税科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4-03-15】作出准予【杭州雁南企服财税科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杭州雁南企服财税科技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10520240012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郭慧慧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郭慧慧】;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郭慧慧】(身份证号:【340***********2625】)、【何小嫚】(身份证号:【522***********0082】)、【周梦意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622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北上新城5幢1号门901室A】。
【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】
【2024-03-15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