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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湖州汇业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吴兴分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09-26
同意【湖州汇业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吴兴分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2-09-26】作出准予【湖州汇业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吴兴分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湖州汇业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吴兴分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50220220006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曹蓉蓉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邱志伟】;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。
5.专职从业人员4人 ,姓名:【邱志伟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7990】)、【唐春香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4461】)、【沈浩亮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812】)、【潘文韵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4783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草荡漾路2004号-1(自主申报)】。
【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】
【2022-09-26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