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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绍兴同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4-30
同意【绍兴同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4-04-30】作出准予【绍兴同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绍兴同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60320240006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周同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周同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中级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绍县人{2005}112号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周同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1011】)、【章惠萍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4228】)、【王骏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051X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金柯桥大道2998号绍兴轻纺贸易中心3幢1277室】。
【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】
【2024-04-30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