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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温州逸兴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3-03
同意【温州逸兴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3-03-03】作出准予【温州逸兴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温州逸兴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30220230002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郑潮潮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郑潮潮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无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郑潮潮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1247】)、【陈慧珍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1229】)、【金春节】(身份证号:【330***********3021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打绳巷二中宿舍K型5011室(仅限办公使用)】。
【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】
【2023-03-03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