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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【杭州言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4-24
同意【杭州言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我局于【2023-04-24】作出准予【杭州言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】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代理记账公司名称:【杭州言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】。
2.执业证书编号:【DLJZ33010520230031】。
3.机构负责人姓名:【陈良华】。
4.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:【王宇哲】;专业技术职称:【中级】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:【11821015500136】。
5.专职从业人员3人 ,姓名:【王宇哲】(身份证号:【341***********7025】)、【陈颖】(身份证号:【340***********3421】)、【詹太阳】(身份证号:【360***********0078】)。
6.经营地址:【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萍水街299号萍水太合商业中心7幢602室】。
【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】
【2023-04-24】